坚果食品上海进口清关代理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、化妆品标签检验规程------ 进口核心词:进出口预包装食品 化妆品标签 1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、化妆品标签检验和监督管理, 统一规范标签检验工作,提高工作质量,根据《*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、《*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和《*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标准有关规定,结合标签检验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程。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、化妆品标签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。 本规程所称的进出口食品、化妆品均指进出口预包装食品、化妆品,包括散装进境国内分装且在国内销售和海关罚没的进口食品、化妆品。 3 术语 3.1 预包装食品:经预先定量包装,或装入(灌入)容器中,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。 3.2 食品标签:食品包装上的文字、图形、符号及一切说明物。 3.3 特殊膳食用食品:为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,或某些疾病患者的营养需要,按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的食品。这类食品的成分或成分含量,应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着不同。 3.4 保健(功能)食品:是食品的一个种类,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,能调节人体的机能,适于特定人群食用,不以**疾病为目的。 3.5转基因食品:本规程所称转基因食品,系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动物、植物和微生物生产的食品,包括: A.转基因动植物、微生物产品; B.转基因动植物、微生物直接加工品; C.以转基因动植物、微生物或者其直接加工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。 3.6 化妆品:是以涂沫、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,施于人体表面(如表皮、毛发、指甲、口唇等),起到清洁、保养、美化或消除不良气味作用的产品,该产品对使用部位可以有缓和作用。 坚果食品上海进口清关代理